1956年我国公有制经济和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了住到地位。写出主要愿意和标志意义

2020-06-06 综合 172阅读
(一)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改造的道路——农业合作化
2、改造的原则——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
所谓自愿,就是不能强迫命令农民入社,而应当采取说服教育,典型师范,国家帮助的办法引导农民自觉自愿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所谓互利就是不能无偿剥夺农民的生产资料,侵犯他们的利益,只有互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自愿。
3、改造的步骤
(1)组织农业生产互助组(1949——1953年)①性质: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集体劳动组织。②特点:由几户或十几户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共同劳动,换工互助,以解决社员间缺乏劳动力、耕畜和工具的困难。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仍归农民个人私有。③形式:常年互助组和临时互助组。
(2)组织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1955年下半年)①性质: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②特点:按照自愿互利原则,将私有土地作股入社,实行统一经营;耕畜和大型农具交社统一使用;社员集体来动,产品统一分配,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用、提留公基金和公用基金后,剩余产品按照入股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使用报酬,以及劳动报酬进行分配。社员以“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报酬。劳动报酬一般高于土地报酬。
(3)实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下半年——1956底)①性质: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②特点:社员私有土地无代价地转为集体所有,耕畜、大型农具按照自愿互利折价归社。实现了土地、耕牛、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允许社员利用工余、假日耕种自留地和经营家庭副业,作为集体经济的补充。高级社的劳动产品由社统一分配。
(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改造的道路——国家资本主义
(1)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用各种形式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联系着,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是无产阶级国家能够加以限制并能够规定其活动范围的资本主义。
(2)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
①初级形式: A.在工业中:加工、订货、统购、包销。
加工:国营商业(或其他国营企业、国家机关)通过订立合同,对私营工厂供给原料或半成品,规定原材料等消耗定额,委托私营工厂进行生产。私营工厂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完成加工任务,国家按照规定付给加工费。
订货:国营商业(或其他国营企业、国家机关)通过订立合同,向私营工厂订购产品,私营工厂根据规定的产品规格、质量、数量进行生产,并按期交货,取得货款。
统购:国家根据社会需要,对某些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产品,规定由国家指定的国营商业部门,按照规定的价格向私营工厂统一收购,不准私营工厂自行销售。
包销:国营企业同私营工厂订立合同,规定私营工厂生产的某些产品,按照规格、质量和合理价格。在一定时期内全部卖给国营企业。
B.在商业中:经销、代销
经销:私营商业对国营商业全部大部掌握货源的商品,根据国营商业的供应计划,现款进货。按照规定的供应办法和零售牌价出售,从批零差价中获得收入。
代销:国营商业把商品委托私商代销,私商按照国营商业的供应计划和牌价销售,取得规定的代销手续费,接受代销业务的私商向国营商业缴存一定的保证金。
②高级形式:公私合营 A.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国家将私营企业中的官僚资本投资或敌伪财产予以没收,转为“公股”,而资本家原有的资产经过清理核算成为“私股” ,使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原来的资本家私人占有转变为国家和资本家共同占有。同时国家派遣干部进入企业,同资本家共同经营企业,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纳入国家计划。
B.全行业公私合营:资本家原来占有的生产资料全部交国家统一管理、统一支配,资本家失去了对企业所有权的支配。
2、改造的方针——“和平赎买”
(1)什么是“和平赎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采取有偿的办法把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逐步收归国有的政策。
(2)为什么实行“和平赎买”?
第一,我国经济落后,工商业不发达,需要利用私营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二,在政治上有利于争取和稳定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与其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有利于团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以便顺利实现向社会主义转变。
第三,我国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大多数人具有不同程度的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实行和平改造,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知识和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3)“和平赎买”的具体形式
①在个别企业公私合营阶段——采取分配利润的办法。用“四马分肥”的办法,企业赢利按照国家所得税、企业公基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部分来分配。把资本家所得限制在企业的四分之一左右。
②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采取定息制度
国家对资本家的私股支付5%的年息。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仅表现在按照私股股额所得的股息上,而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则完全属于国家。定息期限为10年,(1956——1966年),在赎买过程中,国家共给资本家支付32.5亿元。
3、改造的步骤
(1)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1953年以前)
(2)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54—55年下半年)
(3)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55—56年底)
三、如何正确评价中国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的伟大意义
从1949年到1956年短短的七年内,我国基本上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基本上结束了长达几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宣布了占世界人口1/4的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如此复杂、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的确“是我国和世界社会主义历史上最光辉的胜利之一。”这个胜利的取得,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执行了毛泽东根据我国情况制定的马克思主义政策。1958年,毛泽东会见苏联驻华大使尤金时说:1949年那样大的胜利,并没有使我高兴。到1955年,当我看到有那么多的农民参加了合作社,接着是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我开始高兴了。毛泽东的心情代表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1、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的决定性胜利,使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的经济基础。至1956年底,我国约有1.17亿农户和500多万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变为集体经济;7万户的私营工业企业已经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将近200万的私营大中小商店,已经变为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或直接变为国营商店。1956年的国民经济总收入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所占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4.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0.1%以下,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7.1%。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由21.3%上升为,92.9%。这就表明,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实现了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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