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停业期间若未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支付员工工资,实践中,各个地方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资支付条例或者工资支付规定对这种情况进行明确规定。若该地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会根据该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计算员工停工期间的补偿。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在此期间,虽然员工没有提供劳动服务,但饭店仍应按照规定支付员工不低于广州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作为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