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应该是购进发 票,而不是进项发 票,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
购进发 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是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企业所得税前成本、费用的扣除凭证,按规定,必须在次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截至次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