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到期可以在异地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扩展资料
外地驾照可异地补换领及审验:
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到驾驶证核发地进行。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持外地驾驶证人员可在本市直接申请补领换领本市驾驶证,也可在本市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审验业务,再也不用回到驾驶证核发地往返奔波。
同时,持本市驾驶证的外省市人员办理补领、换领、审验业务时也不需要提供居住或暂住证明。市交管局提示,办理校车驾驶资格申请和初次申领、增驾申领、持军队驾驶证换领、持外籍驾驶证换领等除外。
此外,根据新规以北京市为例,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可在本市申领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外省市在京居住人员必须回到证件原核发地增驾大客、大货等准驾车型驾驶证。新规实施后,全面放开所有车型在户籍地以外驾驶证申领和考试。
驾驶人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申请增驾被注销准驾车型的,只要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准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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