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通知书不是在国税网站打印的,是由你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打印并盖章后交给纳税人。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纳税人应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工作日,下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2、认证机构应当自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制作并送达税务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后20日内,制发税务通知书,通知纳税人。
扩展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按照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会计核算,提供准确的纳税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