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发2018年年终奖,是采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合算,还是是累积综合所得的计税方式比较合算?
1. 使用这种计税方法的奖金必须是年底发放的么?不是。一个年度内,不受“年底”条件限止,年度内任何时间段都可以。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见政策(国税发〔2005〕9号 )第三点。2.每年多笔奖金,可以合并一笔总和,使用全年一次性么?如果一年多笔奖金合并在一起,集中一起发放,那么可以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如果是分次发放,则不可合并一笔总和,而是与发放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见(国税发〔2005〕9号 )第一点中明确的是“,“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这里政策明确指的时点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