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与持有的登记卡“现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可免去现场办理。
2、若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需根据预约的时间和选择的网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现场办理并收取《居住证受理回执单》。
扩展资料
办理流程
1、来京人员到居住地流管站;
2、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并且签字贴照片;
3、提交《暂住人口登记表》及证明材料;
4、审核证明材料(审核后退回);
5、人像采集,信息录入;
6、打印居住登记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居住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