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区别?

2020-06-22 时事 248阅读
“环境部”(规范称呼应为“环保部”),是“环境保护部”的简称;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翻译成通俗直白的说法,就是“国务院的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
从客观上说,目前,“环保部”就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但从理论上说,这两个概念并不等同。因为“某某部”就是国务院的一个部,是一个确定的机关;而某一项工作有时有可能是两个以上机关主管的,那么,“某某行政主管部门”就可能是两个以上的机关了。这就是说,“某某行政主管部门”这个概念,大于“某某部”这个概念。
关于标准,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分为四类,即:
1.国家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标准化部门审定公布,在全国施行;
2.行业标准 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拟定公布,在该行业内施行;
3.地方标准 由地方(一般为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经同级标准化部门审定公布或者由地方标准化部门拟订并公布,在本地区施行;
4.企业标准 由企业自行制定并执行、报地方标准化部门备案。
标准制定的原则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但可以严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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