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部的职能及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的职能: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管理,反映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执行财务纪律。
3、 积极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合理使用资金,厉行节约,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5、 对政府财务、税务、审计、银行等部门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支出。
7、 完成公司交予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日常核算、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定期报帐,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及时交主管审核,主管审核完交总经理。
2、科学地设置会计核算程序,正确使用会计帐簿,合理运用会计科目,按时完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面整洁,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日记月结。
1、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不合理的未经批准的单据,弄虚作假的单据不予开支与报销。
2、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及时整理入档,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3、 把好报支关,报支手续不健全一律不予支付和进帐。
4、 帮助各工地保管建立健全实物台帐,定期进行盘查。
5、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泄露财务室的机密。
6、 加强支金的管理,负责对出纳的监督,定期对库存现金,银行帐户金额进行盘查,写出盘查表报总经理审核。
7、 每月、每年度终结时,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会计报表,并且对费用,成本进行分析,写成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10、经常联系项目部,准确核算施工单位的各项费用,应拨工程款项,以及各施工队的计价工作。
11、与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紧密联系,协助项目部做好材料管理工作,严把成本、质量控制关。
12、每月按期申报税金,负责处理好有关税务方面的关系。
13、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和公司规定的有权拒绝执行。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出纳的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根据财务会计审核签字的收付款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手续,在收付款凭证及原始凭证附件上加盖“收讫”“付讫”章,并登记后将收付款凭证返回会计处。
2、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在负责日常款项的的支付时,把好报支关,对不合法、不合规章制度的票据,一律不予支付。
4、 每日终了时,对所发生的业务进行登帐,对结出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核对,以保证帐款相符,月终与会计的总帐进行核对,以保证帐帐相符。
5、 每月末向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与银行日记帐核对,如有未达帐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写出对帐单交会计处,同时附银行对帐单。
6、 定期编制简易现金流量表报公司总经理。
7、 对已付的款项,需要报帐的必须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报帐,需要入帐的必须及时交会计办理入帐手续,不得积压票据。
8、 加强资金管理,对企业的资金要做到心中有数,定期报告总经理企业的资金情况。
9、 为了企业的正常运行,当企业资金不足时,要及时上报总经理。
10、 每次支付款项时,必须做好财务报销登记,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1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妥善保管原始票据,日记帐,票据报销记录等不得随意乱扔或丢失。
12、 未经总经理同意本企业银行帐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13、 保守公司财务秘密。
14、 对不符合国家《会计法》的规定有权拒绝执行。
15、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4、 财务人员要按规范化进行建账、记账、结算等业务,会计应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有关部门。
5、 财务人员对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票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6、 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
7、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债权债务处理等工作。
8、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接交手续,办理接交手续由部门主管监交。
第三节、资金管理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及各项目部必须在国家合法银行中开设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开户及销户按银行规定执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借用公司账户,不得利用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担保,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由银行支出的资金应有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原始凭证或书面通知。
4、支票由出纳员管理,财务印鉴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会计保管部门主管印鉴,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由领导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上签字备查,不得签发空头、空白、远期支票。
5、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经手人办理有关审核签字手续后到出纳员处报账,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6、财务人员月底时凭“支票领用单”转记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不足者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二、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现金必须限额存放,如遇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应请示部门主管,妥善保管。
2、严禁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3、现金收支一般限于职工工资结算,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旅差费,个人劳务报酬,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能转帐或能以其他方式结算的,不准以现金支付。
4、支付现金:必须附有合法的、审批完备的原始凭证。由出纳人员核实金额、数量无误后,填制现金支出凭证,收款人签字方可支付。如代人办理取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在取款凭证上同时签字。
5、由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应有2人以上同往,必要时请求领导提供专车,委派保卫人员。
6、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第四节、会计档案管理
一、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及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存盘。
二、会计凭证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归档保存。
三、会计账簿和报表按年归档,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节、结算与审批制度
一、管理费和财务费的报销
1. 财务人员按要求将所报票据粘贴整齐,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所有的报销凭证最后应有总经理的签字。
2. 由会计审核下列内容:
(1) 重审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2) 对数量、单价进行核对,并核对票物的相符性,负责人对会计意见有异议时,应同会计协商后再更改,如无异议,应签注“同意”并签名。
(3) 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会计和负责人不予审批。
二、人工费及材料费结算
1、 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各施工人员开具的工卡、运卡、料卡等,同时在财务联签字。由生产副经理定期开具“施工结算单”,经技术员、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核算员进行核算,核算完的票据及时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2、 外购材料要根据收料卡或发票结算。
3、 如发生工、料、运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4、 外购材料根据收料卡或发货票同上办理。
5、 民工组每五天填记录单,每月汇总记录单,并由施工员、项目经理检查核准。
三、借款及其它
1、 公司职员私人借款原则上不予,如发生父母疾病或去世、子女患病,本人婚事等情况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情况属实,可借给适当金额。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综合办主任签字,总经理审批,但最高限额为5000元,不得突破。借款从本人工资逐月扣除。
2、 业务人员必需的备用金,由项目经理、会计审批后借给,审批人应根据业务性质核准金额。
3、 对伙管员、小车司机、采购员等人员实行流动资金定额限制,各项目部及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必须做到钱物分开。
4、 借款人应在办完事后5日内报帐,否则不予二次借款。对于长期借款不清者,从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后至年底期间计息,利率2%,扣发借款未还一个月后的后几月工资,直至借款扣清为止。
5、 民工借生活费,由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批后方能办理,审批人应根据借款人所完成的工作量和单位资金情况审批,发生超借情况,由审批人员负责偿还。
6、 员工工资调整、人员福利、奖罚及其它政策性的支出,由综合办主管审核造册,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7、 项目经理的报支,应由总经理审批。
8、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下列支出:
(1) 公司各部门的业务费及招待费。
(2) 由公司决定购入的价值较大的固定资产。
(3) 外部有关单位借款及各项预付款数额较大的。
(4) 其它计划支出金额较大的。
第六节、出差管理制度
一、 为加强出差管理,根据我公司业务性质特制订本制度,本公司职员出差依据本制度报销旅差费及补贴费。
二、 公司本部员工或项目部员工出差,每日补贴工作餐费50元,住宿费一百元,不得超标准食宿,超出部分自负。
三、 因公出差宴客,费用应先征得部门主管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凭票据报销。
四、 如系投标、高级会议出差,因业务需要提高住宿标准,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五、 由公司派遣出差的职工,可以依据公司外派时的具体规定报销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及相关票据。
第七节、项目部财务管理
一、项目部资产管理
(1) 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资产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建立健全有关账户,配置专职保管、采购员、会计。
(2) 项目部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由项目经理部提出书面购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询价情况、购置原因等),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到公司财务部报帐,记入公司固定资产台账。
(3) 固定资产报废或出售由项目部书面报告公司,由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出售或清理后的资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4) 各项目部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拔,不论有偿或无偿,都需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签发调拔单,各项目部同时应结转资产、资金帐卡 。
二、内部审计制度
1. 公司对项目部每年进行两次以上财务审计,工程中间一次,工程结束一次,也可以对具体事项进行专门审计。
2. 审计人员由总工程师、综合办主任组成。审计组代表总经理进行工作,各项目部应持正确态度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 每次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将审计结论写成审计报告上报总经理。
4. 对审计出的问题,根据事情性质,严重程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处理方案。
第八节、财务纪律
财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自觉遵守和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成绩显著者公司给与表扬和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与必要的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本人1个月工资。
1. 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的。
2. 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给他人资金或支付存款的。
4. 利用账户为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套取现金的。
5. 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6. 其它较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办法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 拒绝提供或提交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文件资料的。
3. 伪造、编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薄的。
4. 使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收取贿赂的。
5.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公司财务秘密及挪用公款的。
6.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7.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