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洽谈
1. 买方(受让人)先根据自己的喜好确定要购买的商标,与卖方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2. 一旦买、卖方(转让人)确定价格,需要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同时准备交换相关文件。
二.转让申请商标转让须提交的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6、受理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三.填表须知
1、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则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2、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必须一并办理转让。
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5个月。商标申请中转让: 在商标申请中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转让,由受让人(买方)承担注册风险。商标公告期转让: 在注册商标进行商标公告后转让,风险比申请中转让相对低。商标异议期转让: 某一商标在商标公告期被异议,我们将根据异议成立的可能性,给予专业建议,风险低于公告期。商标评审期转让: 在异议后复审评审中进行转让风险小于异议期间。商标诉讼中转让: 在对商标评审和复审的结果不服,导致诉讼。在诉讼期间对商标进行转让。
四.转让时间
国家商标局在3个月左右同时向转让、受让双方下发该商标转让申请的“受理通知书”,10-12个月左右下发该商标的转让核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