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海市为例,车辆要求如下:
根据《北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网约车经营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发动机排量不得小于:涡轮增压发动机1.4T、自然吸气发动机1.6L;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或综合工况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
(三)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统一接入本行政区域交通行业监控管理平台,能实施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四)车辆技术性能达到一级技术等级要求;
(五)必须为本市行政区域籍的车辆,已经投入使用的车辆变更为网约车的,登记日期须在3年之内,经营期限按车辆登记使用年限相对应扣除经营期限;
(六)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应先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且名下无尚在经营试用期内的网约车。
第十四条 行政审批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申请,按第十三条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审核,审核通过后,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到公安机关办理车辆登记或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客运”,行政审批部门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为“预约出租车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所有人必须与车辆《行驶证》所登记的所有人一致,经营期限为8年,到期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自行作废。
申请配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本市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材料;
(五)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材料(一级);
(六)9cm×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
(七)车辆所有人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或出租汽车相关企业的,还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八)车辆所有人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协议。
扩展资料
对于驾驶员的要求:
根据《北海市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仅限于所核准的网约车使用,实行一车一证制。
第十六条 拟从事本行政区域网约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表》,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考试合格后,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一)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者需持有有效的《北海市居住证》;
2.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驾驶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超员记录和无驾驶客运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吸毒记录;
5.无暴力犯罪记录。
(二)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2.身份证,非本市户籍者还需提供有效的《北海市居住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机动车超员记录和无驾驶客运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无吸毒记录的核查结果;
5.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