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可为办理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出具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由本人在当地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表”,交通运管部门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要写明姓名、住址、单位、身份证号、驾驶证档案号和所驾驶车辆的车号,并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辖区事故处理交警中队查询驾驶人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信件后,通过登录“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工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息平台”,查询驾驶人是否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
凡驾驶证信息不完备、因发生交通事故受到处罚、没有缴纳罚款、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予出具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