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多记资产或收益,不得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
会计核算中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当然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储备,否则,就是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