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病人的健康宣教内容

2020-04-26 社会 87阅读
协商解决,教练和主办方都有一定责任。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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