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事二审判决不服应该像上级法院递交申诉状还是再审申请书?有什么根本不同?哪个会立案?

2020-04-24 社会 122阅读
1、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裁定再审的期间是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民诉法第181条),符合条件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同时《民诉意见》第206条规定了法院受理的应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不受理的用通知书形式驳回。2、就你的情况而言,法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但是由于已经过了两年申诉期,所以法院是不会再受理你的再申诉的。但你可以采取上访的形式向法院领导反映你的情况,问题应该会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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