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有:
一、乐教勤业的原则
乐教勤业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基础和动力,是教师职业道德原则的核心。只有乐教勤业的老师才能全面深刻地认识到教育工作的伟大意义;才能为教育工作本身所具有的乐趣而深深吸引;才能积极面对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任务,以育人为乐;才能自觉地强化自身修养,不断完善自我,在教育活动中有所收获。
(一)热爱教育工作,把教育工作当成崇高的事业来追求
“把职业当工作,往往一事无成;把职业当事业,往往成就非凡。”工作的心态最终决定着工作的状态和职业幸福感的高低。教师要有对事业的执著追求,钟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才会在工作中感受到无穷的快乐和幸福。工作不是谋生的手段,更是自身价值的体现。
首先要不断深化对教育价值的多方面认识,来增强自身的教育责任感,乐于从教,主动开拓,奋发进取,充分发掘自己的潜能。
其次要不断深化对教师社会作用的认识,从社会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发展中领会自己对与当今社会文明与进步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和所拥有的崇高社会地位,增强荣誉感。
再者要善于从复杂的育人工作中,去体验艰巨劳动中的欢乐,体会从教的幸福情感。当看到学生的一点点进步时,当看到学生走向社会为社会做贡献时,品味心中的幸福感。
最后要不断增强热爱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认识到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这种富有责任感的教育也能促使教师热爱自己的事业。
(二)勤业精业,勇于探索
教师承担者培育后代,推动社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向前发展的重任,教师应当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艺术修养,以渊博的知识,高尚的道德水准和修养去影响和教育学生,展现学高为师的风范和良好形象。会教会学,能教能学,教师必须勇于探索,自觉吸取新的知识,不断更新知识内容,丰富知识容量,优化知识结构,并能持续性学习。
(三)淡泊名利,志存高远
志存高远,要求教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深刻认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对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民族未来产生重要的影响,以高度负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志存高远,要求教师做到淡泊名利,人应当有比物质满足更高层次的追求,那就是对社会的奉献、事业的成功、精神的丰富和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只有淡泊名利才能静心教书;只有志存高远才会潜心育人;只有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才能集中精力研究教育教学方法,千方百计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育民主原则
教育民主不仅是一种教育制度,也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原则。
(一)教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和人格。
理解学生是尊重学生的前提,教师要接受每个学生作为具有独特价值的实体。只有尊重学生才能要求学生,才能教育学生。教师要重视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有的放矢;要善于倾听学生意见,重视学生的情感,发扬其积极因素和优点,容忍并尽力弥补其短处和不足;维护学生的尊严和爱好,相信学生能自己选择和决定,使之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客观公正对待每个学生。
(二)教师要以平等、博爱、宽容、友善、引导的心态对待学生
教师要有意识地知道学生在立体式的学习方式中发展只能,把学生作为真正的教育主体,以学生为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每个学生都有形形色色的个性,有自己的情感世界。要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品质,为学生创造更多机会体验主动学习的过程,开展和谐民主的教育。从学生个性出发,以个性充分地自由地发展为目的,承认个性差异,重视个性发展,发挥学生的个人志趣和独立思考、发散思维、想象力和创造思维等智慧品质,这样才有利于创造性人才的培养。
(三)教师要营造一种使学生能平等交流、主动参与、自有探索、大胆创新的民主氛围
师生间的态度和情感互动总是伴随着知识信息的传递接受和反馈过程的。教师的首要任务在于营造一种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气氛,使学生形成探索创造的心理愿望和性格特征,从而形成一种以创新精神吸取知识、运用知识的心理趋向。这种民主氛围,有利于学生逐步形成独立的人格,展开思维自有飞翔的翅膀,改善学生的学习行为。
首先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本,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尊重学生的意见,赏识学生的理解。其次让学生去做力所能及的事,鼓励学生大胆猜想、敢于创新。再者师生之间要平等合作,是学生在平等愉快的气氛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获得新知识,得到新发展。这样学生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达到改善学生学习行为,制造愉悦教学情境的目的。
三、教育公正的原则
教育公正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正在教育领域的延伸,也是达到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其核心是公正,基本准则是公平、平等,基本宗旨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所谓教育公正就是通过合理的教育制度,恰当地分配教育资源,使每个人获得与其相适应的教育,满足个体的学习需要,使个体得其应得,实现个性化的发展。
教育公正是人类的始终追求,概括和反映了师德的主要特征,体现一定社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是教师必备的品质素养。教育公正作为师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教师在内心形成一种公正的价值信念,一种明确的正义要求,对教师行为公正性的判断、选择、评价和自觉调整起到指导、影响和驱动作用。
实践教育公正是教师从教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是教师高尚人格和美好品质的生动体现,也是教师为人师表的重要内容。要求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每一个学生,教师的公正、无私、善良、正直能使学生在与教师交往中体验到公正的合理性,从而成为他们成长的健康心理基础,有利于影响和激励学生对真善美的追求,培养优秀品质;有利于得到学生信赖和尊敬,形成健康的教育活动局面;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一)尊重学生人格和受教育的平等权利
学生具有独立的人格,教师应从学生特点出发,时时事事为学生发展着想,研究他们、了解他们、尊重他们,并千方百计引导他们实现自我。
首先教师要做到客观公正地看待学生,要善于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并精心呵护引导。充分了解自己的教育对象,诸如学生的性格、习惯、兴趣、爱好、短长、潜能和心理状态、家庭状况以及缺失的成因,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避免偏颇,才是尊重和关爱学生。
其次教师应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师生共同讨论,鼓励学生学生积极思维,独立思考,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即使学生见解有偏颇,也应耐心细致地启发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师生成为知心之交、忘年之交,可以使学生在信任中奋起,在温暖中敞开心扉。对话交流是沟通理解的捷径,要在对话中肯定学生有点,并引导学生多作自我剖析,自觉改正缺点。
(二)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是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最基本要求。教师只有从学生实际出发,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和思想动态,选择恰当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才具有充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师首先要充分了解每一个学生,除了学习成绩以外,还要了解学生各方面的个性特征、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其次要尊重学生的差异。学生的差异是客观的也是合理的。教师应当允许学生存在不同方面不同水平的差异,并且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条件帮助他获得最适宜的个性发展。良好的教育结果是培养出大批个性充分发展的人。
(三)赏罚分明
教师的公正严明是孩子信任教师的基础,学生从中能感到一种平等尊重和对自身的肯定。教师公正的具体表现就是赏罚严明。对学生赏罚必须以教育为前提,在施教中做到赏罚有据、有度、有节和公平合理。赏,一定要给予积极上进表现突出的学生;罚,一定要施加于有过错的学生,并且要符合教育行政法规。赏罚要坚持“诛大赏小”的原则,“诛大”就是要抓住为头的处理首要的,“赏小”是指要奖励普通士卒,多关注普通学生。赏罚还要成为激发调动学生内在动机的有效手段,才能取得长久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