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物资采购的审计工作

2022-04-14 时事 64阅读
一、关注审计招投标的范围是否全面。
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不当得利,逃避监督,投机取巧,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规避招投标,有的只将主体工程招投标,附设工程改为多个小项目自行发包,有的对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则基本不进行招标或自行组织小范围招标,直接或间接的确定自己“心仪”的乙方。因此审计人员一定要关注工程招标范围。
二、关注项目结算单位。
有的工程项目规定了乙方的资质,有的采购项目对乙方有一些限制性条款,一些领导干部为了自己确定的对象能够中标,配合对方,挂靠相关单位或借用资质以通过资格审查,参与招投标,中标后实际承建商或供货方为不够资格的乙方,最终资金也就没有与中标方结算,而是会直接支付给违规的实际乙方。
三、关注标书。
在招投标审计中我们可能会注重招投标结果而没有关注招投标过程,实际上我们可以关注不同标书的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通对对不标书的关注、比较、审核,我们可发现招投标过程中和串通投标违法中标的现象。
四、关注招标前单位资金变动。
在招标前招标对象应缴纳保证金,有的单位与自己确认乙方早已提前订好合约,招投标只是走一个过场,这时甲乙双方就会联手围标,甚至出现参与投标的各方保证金全部由指定的一方支付,或由甲乙双方垫付,这也是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的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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