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这样的案件,基本上都是我们这种机动车吃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从您的描述来看,路口无监控系统,所以无法证明电动车有错,那您即将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通过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首先要减慢速度,仔细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才通过,所以您不太占据优势!最终的断定结果,还是以交警部门为主,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