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记录在13个工作日内上传到交管网。星期六星期天不算在内。
按规定13天后一定可以查到,但是不排除提前查到的可能。
道路安全法规定的违章信息审核必须在违章行为后10天内审核完成并录入违章系统,系统必须在3日内完成上传网络供违章人查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内容应当严格审核制度,完善审核程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扩展资料:
关于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
(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