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届国会拜登曾任职于美国第110届国会的下列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美国参议院人权与法律分委员;美国参议院移民、边境安全与难民分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反托拉斯、竞争政策与消费者权利分委员会;美国参议院犯罪与毒品分委员会(主席);美国参议院恐怖主义、技术与国土安全分委员;美国参议院国际麻醉品管制小组会议(联合主席);美国国会的规矩是:哪个党占多数,哪个党的议员就担任各委员会的主席职务。
第110届国会拜登曾任职于美国第110届国会的下列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美国参议院人权与法律分委员;美国参议院移民、边境安全与难民分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美国参议院反托拉斯、竞争政策与消费者权利分委员会;美国参议院犯罪与毒品分委员会(主席);美国参议院恐怖主义、技术与国土安全分委员;美国参议院国际麻醉品管制小组会议(联合主席);美国国会的规矩是:哪个党占多数,哪个党的议员就担任各委员会的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