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行驶证
电动车行驶证是证明一辆电动车有行使权力的一种证明。就像行车证一样。
办理证件
一,身份证
二:购车发票
三:若不是本地人,必须持有本地暂住证明。
持以上证件到购车点就可以办理。
电动车登记上牌有行驶证才能上路
已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及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在口区域通行。
本办法颁布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通行许可。驾驶人在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和临时通行证后,凭摩托车驾驶证可以上路行驶。一人限办一证,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限届满后,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未满16岁不能取得电动车驾驶证
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且未满70周岁。本办法施行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9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本办法施行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 日内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交验车辆,并持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的来历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许可的申请人还需提交一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电动车行驶时速不超过15公里
《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应遵守交通规则;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驾驶人应随车携带行驶证;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草案》同时规定,未成年人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且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