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l%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扩展资料:
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
=1772.04
②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记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齐总额
=[1993年所在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缴费工资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