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职位更高。
丞相:是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是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太师:指两种官职。
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
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行政级别:
1、秦国的三公九卿制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中央掌军事最高官员。丞相,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最高行政长官;御史大夫,中央监察机构的最高长官。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郡守管理下属各县,县设县尉,县令。县令管理下属各乡,乡下设游徼,三老,啬夫(管理大乡),有秩(管理小乡)。三老管理下属各亭,亭设亭长。亭长管理下属各里,里设里长。
2、隋朝的三省六部制
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
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3、唐代的三省制
唐代以三省首长“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新唐书》卷46《百官志》)主要有“平章事”和“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唐太宗贞观八年,仆射李靖因病辞去宰相职务,太宗不同意,要求他“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
“平章事”之名始于此。唐高宗永淳元年,始以某官(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衔者为宰相。长兴四年为避讳(慕容延钊父名章),曾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尚书仆射是职事官从二品。
贞观十七年,萧瑀、李勣并“同中书门下三品”,因为侍中、中书令是正三品,“同中书门下三品”之名始于此。高宗以后,宰相必须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衔,否则即使担任中书令也不能称为宰相,品位高者亦如此(有三公、三师头衔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丞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太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国古代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