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共和制)与法国(议会共和制)民主共和制区别
首先,两国总统的产生方式和职权是不同的。在美国,总统是选民间接选举的,选举的过程与议会无关。当选总统任命官员组织政府并领导政府,总统领导下的政府只对选民负责而不必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的责任,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对总统和政府提出不信任案,以迫使其辞职,但在总统有违宪行为时,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且无权解散议会,但是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使否决权。在美国总统是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和军事统帅;在法国,总统是经参众两院联席议会选举产生的,总统虽然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但是总统的命令必须经过各部部长副署才能有效,这样就限制了总统的权力,而经议会同意总统任命的政府也必须向议会负责。由此可见,与美国的总统共和制相比,美国总统的权力比法国总统要大,且美国总统与议会分享立法和行政权,而法国的议会共和制体制更多的是维护了议会的权力,总统的权力相对受到了很多限制。
其次,作为两国的议会成员构成与议会的职责也有很大差别。在美国,议会的议员是不得兼任政府官员的,议会拥有的立法、监督政府和决定财政预算等权力,而没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政府也不对议会负责;在法国,议会的议员同时也可以是政府成员,议会不仅拥有美国议会的相同的权力,政府(内阁)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且政府必须对议会负责。议会拥有组织政府的权力是议会制共和制与总统制共和制的主要差异之一,总统制共和制下政府则由总统组织。从议会的职责看,议会制共和制下的议会权力很显然要比总统制下的议会权力要大一些。
其三、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也有差异。议会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一般是指在议会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而总统制共和制下的执政党则是指在总统大选中获胜的那个政党或政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