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人民警察(狱警)是指依法从事监狱管理、执行刑罚、改造罪犯工作的人民警察。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我国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根据我国《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主要由以下人员组成:
(1)各级监狱管理机关的公务员;
(2)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公务员;
(3)各类监狱科研和教育机构的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的警察除了狱警还有其他分类,具体如下:
1、治安警察。预防、发现和制止违法犯罪;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处理一般违法案件等。
2、户籍警察。管理户口,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有关身份证的管理问题等。
3、刑事犯罪侦查警察。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
4、交通警察。指挥交通;预防、处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员。
5、巡逻警察。这个警种有的地方和交通警察合并的,叫交巡队,巡警设置的目标是“一警多能,一警多用”,所以巡警的任务范围十分广泛。巡逻警察执行任务的形式就是巡逻(另外,防暴警察属于这个警种,有的地区称为“巡警防暴警”)。
6、外事警察。接触的通常是指出入境事务的警察。通常是这公民办出境通行证、因私护照(因公不是在此)并进行管理等。
7、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独立警种)。主要任务就是侦查经济案件。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专业警察。监察互联网,打击网络犯罪。
9、禁毒警察(独立警种)。负责涉毒犯罪的侦查。
10、警务督察。监督警察内部纪律的特殊警察。
11、监所警察。就是看守所(不是监狱)的管理警察。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