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
机动车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
交通事故认定书
》或者《
事故认定
书》认
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
损害赔偿
责任。
认定书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
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
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
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
细则或者标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
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
一
)
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
100%
的赔偿责任;
(
二
)
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
(
三
)
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
50%
的赔偿责任;
(
四
)
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
30%
的赔偿责任
(
二
)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
、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
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
法
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
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
80%
一
90
%的损害赔偿责任;
2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
60
%一
70
%的损害赔偿责任;
3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
40
%一
50
%的损害赔偿责任;
4
、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
20
%一
30
%的损害赔偿责任。
1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
100%
的赔偿责任
;
2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
;
3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的,承担
60%
的赔偿责任
;
4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
5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