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底到1956年时的中国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时期,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准备阶段。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的社会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存在着五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度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过度的形式。
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国营经济、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
扩展资料:
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条件包括过渡的物质基础、经济条件、政治保证和国际因素。
有相当规模的社会主义生产力,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及现代工业的初步发展和我国已有相当规模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
从1949~1952年底,没收了国民党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归人民国家所有,采取冻结资产以及管制、征购、代管、征用等措施接收了英美等国在华企业以及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使中国现代化工业有了初步发展,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第三,用和平的方法改造。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