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自己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应付票据,会计核算上用应付票据科目归集核算。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不同,虽然都是由于交易而引起的流动负债,但应付账款是尚未结清的债务,而应付票据是一种期票,是延期付款的证明,有承诺付款的票据作为凭据。
应付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记"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付票据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应付票据的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科目。
企业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余额、交易合同号和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