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了解的情况看,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支付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种:
1、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或建设时承诺的配套资金不到位,项目仓促上马;
2、由于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矛盾没有定性;
3、施工企业没有完成招标时承诺的条件;
4、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尚未到结算时或工程决算审计没有完成。
对建设资金不到位问题,如属财政承诺配套的资金,到目前基本上都已配套到位;对建设单位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市财政虽然很困难,但一直在帮助解决,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来逐步加以解决;对其他方面原因产生的不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问题,希望各施工企业在确认后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