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闯入民宅,如果不是在这些情况下算不算私闯民宅,我可以进行什么样的抵抗?

2020-05-17 社会 472阅读
警察进入民宅进行搜查,那么应该持有合法的搜查命令(比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法院签署的),并且出示警察的工作证件证明身份。否则可以拒绝警察进入,并且应当报警。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另外,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行为的,有权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的搜索、检查。
除此之外,如果居民在住所内发生意外(比如煤气中毒、火灾等),警察也可以进入住所进行施救。
如果警方无合法依据进行搜查,根据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公安机关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续对公民进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电话答复》规定,公安机关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对公民的住宅、人身进行搜查,属于刑事侦查措施。对于刑事侦查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行政诉讼调整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在采取上述措施时违反法定程序,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人民法院不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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