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的工作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周六周日休息;
离职半年之后可以提取之前单位缴存的公积金;不影响以后的工作。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昆山分中心的地址: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3楼);
邮编:215300;传真:36688163
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监督)电话:12329、12345
扩展资料:
外地户籍职工调离苏州市的公积金提取方式如下:
办理条件: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策依据:
1、《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业务规程》(苏房金〔2004〕14号)
2、《在苏州就业港澳台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苏房金规〔2018〕1号)
3、《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房金〔2018〕83号)
办理流程: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职工本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