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问亿答]在武汉有两次贷款记录就不能再买房了吗?
【编者按】有两次贷款记录一般商贷属于限贷人群,不能使用商贷;那么能否买房呢?则不一定;那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呢?也不一定;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在武汉有两次贷款记录,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各一次,还清后出售,名下无房,能否买房呢?结合本次案例分析和大家分享下。上期回顾:离职后能否以现金形式提取公积金? 亿房网友:我婚前用商贷买了一套房子,婚后老公用公积金贷款买了单位集资房。目前情况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已经用我自己的公积金还清剩余贷款并已经出售,老公买的单位集资房在房管局没有备案,两证无。现在我们想再买一套房子,可被告知我们夫妻双方有过两次贷款记录,默认为有两套房产,我们不能再买房?(详情)亿房小亿专家:正常来说,武汉买房和办理房贷是两回事,具有买房资格不一定能申请房贷;但是如果不具有购房资格,不能买房则肯定不能申请房贷。您家庭如果是武汉户籍,现在名下无房,是可以再买房的;如果您家庭是外地户籍,则名下无房,能提交社保或纳税证明是可以再买房的;而您所说的具有两次房贷记录,只是影响您贷款而已,不影响您的购房资格。购房资格审查是通过房管局查询,只查询房产记录的,和贷款没有直接的关系。武汉限贷基本政策限贷是指银行板块,执行“认房认贷”的标准(一般指商贷),依据是银行自身的征信系统(认贷),以及属地所处的房地局(认房)。认房目前只是针对武汉市,认贷则是全国性的;之前的贷款是否已经结清,都会计入银行的征信系统。同时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贷不同,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认商贷不认房,但是前提是需要有购房资格才行。注意:外地户籍限购一套房,武汉户籍限购两套房的情况下,三套房限贷限购。所以上述案例中,网友有一次商贷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只影响网友商业贷款;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是可以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