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7-2019年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不受“应届毕业生”的条件限制)。
(三) 具有良好品行,学习成绩优异,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予以聘用。
(六)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