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与正式牌照一样,也限号。不悬挂号牌、只悬挂一个号牌、号码被遮挡都扣12分罚款200。

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里,明确规定车辆上道路行驶必须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是要被处罚的。 但是,在没有取得正式牌照以前,必须按规定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方能上道路行驶。
新车使用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民警遂对其做出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理决定。
应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另1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角。其他类型车辆由于受安装条件限制,临时行驶车号牌仍为1张,但应当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临时号牌的使用带有时限性和区域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办理手续:
申领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以及其它有关证明(除介绍信存档外,其余退还给申领者),到车管所办理。办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一个月。汽车通过审核后,审核单位会来办理。
2010年起已经改为有效期为半个月,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