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的银行卡取钱犯法。
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上使用,依据最高检的《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拾得他人银行卡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银行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此一行为是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不是盗窃行为,从而无盗窃未遂。
拘留或逮捕的前提是公安机关立案,立案的前提是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除了冒用他人信用卡外,还要求数额较大,我认为你的行为不存在“数额较大”这一要素,因此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此外,一个人的年龄也是犯罪是否成立的要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