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地级市公安局长是正处级,一般地级市的公安局长也有兼任市委常委情况,则为副厅级。对照相应警衔,一般为三级警监或一级警督。但也有特殊情况,任常委的公安局长可以达到二级警监;未任常委的公安局长,个别情况下也暂时是二级警督。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