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服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税率是6%,信息技术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现在服务业税率为6%;从事信息技术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的是3%的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四、保持6%的税率不变,所以销售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 )税率为6%,现代服务是6%。
扩展资料: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一、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二、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三、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四、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