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吗?

2023-05-05 综合 35阅读

南京5月11日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2019年1月起,南京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据介绍,南京市原居民医保2007年建立,覆盖六城区居民,参保122万余人,由南京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芦纳灶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3年建立,覆盖栖霞、雨花台两区的部分居民和新五区居民,参合171万余人,由南京市新农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茄毕长陈爱民介绍,原居民医保和原新农合为实现全民医保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由于两项制度分头发展、管理分割,两项制度之间、七区原新农合制度之间,缴费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差异较大,重复参保、重复建设问题凸显,人民群众要求城乡一体化的诉求和愿望日益紧迫。

2017年2月28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正式明确在南京全市域范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提出“三个同步”的要求,即整合理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与提高统筹层次同步,整陪扮合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与整合大病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与优化经办服务同步。

南京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提出,坚持统筹城乡、保障公平,促进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陈爱民表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南京正式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按照推进时间表,南京将在2019年1月起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真正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保障、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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