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计时新政策也就是学时,这个不需要收费。另外你已经通过的科目不会作废。
汽车驾驶考试科目一到科目四考试次数规定如下:
1、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
2、科目一。科目一没有预约次数规定,可以一直预约考试直到通过为止。通过科目一后,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3、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各有五次机会。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 无预约次数限制。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材与考试大纲》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的要求进行培训。此次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是对《大纲》理论教学远程教育部分的技术和内容进行了细化,不涉及培训和考试环节、流程等的调整变化。
交通部指出,交通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
明确了驾驶培训大纲第一部分、第四部分理论教学部分可采用多媒体课堂教学、远程网络教学等多种方式,倡导课堂教学与远程网络教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不得低于6学时。网络远程教学只是理论教学的方式之一,学员可以自由选择学习方式。
交通部明确,网络帖子所述4月1日起理论教学全部采用远程网络方式为不实消息。另据了解,广东省只是转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网络远程理论教学技术规范》:
主要是对交通部文件要求的传达和重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注此消息后已向媒体作出解释说明。涉及具体的驾培服务模式、学习方式及收费方式可咨询当地机动车驾驶培训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规考驾照费推出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