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法》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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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