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牌资格如下,
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累积记分达到12分;
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如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申请会被拒绝且做出三年内不能再次申请拍牌的处罚。
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非上海户籍需持有居住证,注意是绿色的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证,且申请前要确认自己的居住证剩余有效期在一个月以上。除此之外,还需要连续缴纳3年的社保或个税,满足其一即可,这里的3年指的是从申请日起向前推算3年,即申请日前36个月内必须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注意必须是连续,中断或补缴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