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后,小报告如下:
按准则体系文件《小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财务报表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小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其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就是正常的三表,而附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遵循小会计准则的声明2.短期、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项目的说明。3.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项目的说明。4.利润分配的说明。5.用于对外担保的资产名称、账面余额及形成的原因;未决诉讼、未决仲裁以及对外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金额。6.发生严重亏损的,应当披露持续经营的计划、未来经营的方案。7.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8.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实际工作中,小平时每月一般只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013年以前,小应按照《小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小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小对外提供的反映小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主要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小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小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个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提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个基本会计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提供应交增值税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