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天津为例
2016年10月9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征求意见稿表示,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
(三)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身体健康;
(七)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八)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征求意见稿表示,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公安机关登记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内,没有未处理完毕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录;
(二)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三)符合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2年;
(四)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2.0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8升,轴距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
(五)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
(六)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七)应当在指定位置设置电子运输证;
(八)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或网约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案例
2016年11月13日,杨先生在龙华新区接客时,被执法人员处罚。“在龙华清湖地铁站附近,几个运管人员把我拦下,之后把我和乘客分开了,乘客说我这是网约车,于是执法人员就让我出示运营证,但我根本就没听说开网约车还要运营证。”
杨先生说。由于不能出示证件,车辆被运管扣留,他表示,一直听说网约车要合法化了,可自己开网约车却被查处,不能理解。
2018年09月30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及各区交通执法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上海火车站、上海铁路南站、浦东机场、虹桥枢纽、国家会展中心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了网约车非法客运及其他非法客运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累计查获非法客运案件62件,其中网约车非法客运案件37件——这37件中有28件涉及滴滴平台。
参考资料来来源:百度百科—网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