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在发作期间杀了人。那么死者的赔偿金是其家属赔偿吗?

2020-10-05 社会 57阅读

如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如果对方实在无力赔偿的话,先诉讼,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什么时候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随时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经法院认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的,如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精神病人犯罪区分情况对待:

1.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与常人承担相同的刑事责任。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仍需负刑事责任,但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3. 经法定程序确定精神病人在犯罪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不负刑事责任,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但如果其实施的是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则由法院作出是否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由公安机关将其送交强制医疗,直到其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方能解除。

参考自贵阳律师www.lawtime.cn/gu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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