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笔试:医基+专业知识
临床:临床医学:
包含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等等。
医基:医学基础知识
解剖学、诊断学(常考);生理、病理、药理;生物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
以下是最新公告,提供参考。
2017黑龙江依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55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依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55人,其中:县人民医院4 0人,县中医院15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2014年至2016年乡镇卫生院招聘的大学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2月15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电话:依安县人社局0452—7025180、依安县卫计局0452—7036196。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不含政策性加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和沟通协调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考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5天内,如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相关待遇
1、被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在编在岗医务人员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十、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依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