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签发。
跨省办理护照实施人群及所需资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三、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办理护照注意事项
一、全部相应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必须是B5或者A4纸规格;
二、因为需要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所以应注意本人的服饰与仪表;
三、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须是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背景颜色为白色,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