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药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7]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在部门:|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建设部城市规划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1 总则|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