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这样的,因为医疗保险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盈利性的.保险公司的说是对的,如果要想先在保险公司报销,就必须将原件留在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对你进行赔付后,将复印件加盖公司章,你再带复印件到别处理赔;如果你想先在别处理赔,就将加盖别处章的复印件及分割单带到保险公司理赔.
后进行的理赔的单位是赔付剩余的金额的,如果你花了10000,先在一处报销了4000,那么另一家最多只能给你报销6000(在你的保险金额足够的情况下),这只是理论上的数额,但实际是给不了你这么多的,因为在你的医疗费用当中要减去相应的不属于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以及乙类药品所自负的部分,再按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