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分包公司的区别

2020-06-17 时事 260阅读

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有哪些?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就是派遣公司的劳务工,被派遣公司派到另一个公司参加劳务,享受此公司的报酬,一是社会保险待遇,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就是某些企业将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节交给其他公司来做,企业只专注于最具核心竞争力的那部分业务,而承接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环节的这种公司就是外包公司。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派遣工的所有工作由用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来安排。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通俗的说就是按人头结算。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通俗的理解就是按整个工程量来结算。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派遣工的一切劳务关系由用工单位负责。劳务分包公司员工接受分包公司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分包公司员工的直接管理。劳务分包公司只对发包企业负责。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分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有劳动协定,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分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九,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分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包方员工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劳资纠纷和发包方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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