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和两个朋友去金钟水库散步,清晨空气清新,晨练的人也少,我们三个人肩并肩走在旷野之中,悠然地聊着天。
也许是大脑这会儿还没来得及被工作挣钱这类无聊的事占据,我们居然聊起了梦想。我们仨,最大的明年就四十了,最小的也已快三十一了,平常挂在嘴边的,无非是孩子房子票子,只有在最亲近的朋友面前,才能小心翼翼地谈起心里残余的一点旧梦。
杨说,她在老家恩施乡下买了两栋房子,座落在山水之间,空气好,等过几年,就回去装修一下开个茶馆,边招待客人边写点东西。“那房子真是个写作的好地方啊,以后你们每年来住个一两个月,清静,没人打扰。”杨的梦想是,四十岁以后,写出令自己满意的小说来。
我开玩笑说:“等你开茶馆赚了钱,就包养我写作吧,给我搞个基金,保证我饿不死就行。”我做梦都想过上这样的生活,住在山上,和三五好友相对,每天伏案写作,写累了就靠在椅子上,听听风过松林的声音,光是想想都觉得很美好。
燕子比较务实,没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想法,她一直想换个更有发展空间的工作,对年轻人们一窝蜂都往体制内奔表示很难理解。“年纪轻轻的就奔个安稳,日子多无聊啊,怎么着我也是个有梦想的人。”她说。
说到梦想,三个人都笑了,有点儿羞赧,也有点儿骄傲。毕竟,梦想这事就像内裤,你可以有,但不能碰到人就说你有,可笑的是,现在的人个个都拿自己当超人,爱玩内裤外穿,大街上随便逮住一个什么人,都念叨着他是个有梦想的人。
在中国梦的概念刚提出时,领导安排我去采访各行各业的追梦人。这对于我个人而言是一次不怎么愉快的采访经历,因为没有想到,大多数人描述的梦想要么过于实际,要么流于轻飘。比如说,一个快要毕业的大四女生说,她的梦想是考上公务员,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她一年内辗转四地参加了六次考试,屡战屡败可还是准备鏖战到底。
绝大部分上班族的梦想则是,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或者开一家适合发呆的咖啡馆。每当听到这样的描述,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你这是追求梦想吗,你这纯粹就是追求好玩吧。特别是咖啡馆,为什么青年们一股脑地都想跑古镇上去开咖啡馆呢,为什么就不能开间面馆酒馆饺子馆什么的,难道就是因为咖啡馆听起来高端洋气上档次吗? 梦想啊梦想,多少人假你之名,行逃避之实。
比这更恶劣的是,随着电视选秀节目的风行,梦想简直成了一个滥俗的词语。用梦想冠名的节目一只手都数不过来,每个站在舞台上的人都说他是为了梦想而来,每当看到一个个选秀老油子热泪盈眶地说:“我站在这里,是为了追求我的梦想。”我都忍不住在心里喟然叹息,好好的姑娘小伙子,干嘛非要在选秀这一棵树上吊死呢,你哪怕回家开个淘宝店都比较脚踏实地啊。不排除这些人中有真正热爱艺术的狂热分子,可是在多数人的额头上,我只看到了“急功近利”四个字。
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心怀梦想的人,你们可曾想过,如果你所追求的梦想通往的并不是一条金光闪闪的大道,也不是一个舒适惬意的避风港,而是充满了荆棘和坎坷,那么你还会一往无前吗?
我也常常这样问自己,答案时而确定时而犹疑。可是有一个人毫不犹豫地说了“YES”,他的名字叫查尔斯,是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中塑造的人物。四十岁以前,他和大多数人一样,过着庸碌无奇的生活,他在银行任职,拿着不高不低的薪水,养活着一家子人;四十岁以后,他抛家弃子一个人跑到了巴黎,住在破落的小旅馆里,身上只有100块,目的只是为了追求他的梦想——他要画画!
如果这样的故事发生在中国选秀的舞台上或者畅销书作者的励志小说里,查尔斯可能会在经历了穷困潦倒的日子后,终于一炮而红,然后要名有名要利有利,上演了励志版的真人梦想秀。可是老毛姆对待他笔下的人物就像命运一样残酷,查尔斯没有红起来,而是流落到南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染上麻风病后双目失明,死前让土著女子将他的画作付之一炬。
这就是查尔斯为梦想付出的代价,也许在大多数人眼中,这样的代价未免太大了,可是我觉得查尔斯不会后悔,在塔希提岛的丛林深处他获得了内心的宁静,他终于成为了他想要做的那种人,而不是一般人不得不做的那种人。
我现在还记得初读《月亮和六便士》后带给我的震撼,读了查尔斯的故事,梦想顿时从一个轻飘飘的词语变成了一个令人敬畏的存在。我这才知道,原来追求梦想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对于真正被梦想击中的人,梦想就是孔子所说的“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那个“是”,就是你即使碰得头破血流也舍不得丢弃的东西。所以,下次当你描述自己的梦想时,是否可以先花三秒钟考虑一下,你是不是像查尔斯说的那样,“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